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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政协委员2020年度履职量化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市政协各委、室,各位委员:
      《市政协委员2020年度履职量化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协机关党组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委、室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市政协委员2020年度履职量化考核工作。
                     

                                                      三门峡市政协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市政协委员2020年度履职量化考核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激发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对象
   政协三门峡市第七届委员会全体委员。
   二、考核的原则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组织考核与自我评价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奖惩相结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委员履职情况实行量化记分考核管理。
   2.各专门委员会联系委员情况按照《政协三门峡市第七届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划分方案》执行,其中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16人履职情况由县级政协和委员联络室负责。
   三、考核的内容
   考核内容是指对委员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等履职情况的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一)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情况。包括常委参加市政协常务委员会议,委员参加市政协全体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
  (二)委员提交政协提案、社情民意、调研报告情况。
  (三)委员参加政协活动情况。包括委员参加市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组织的专题协商、重点调研、专项视察、民主监督评议、学习培训等各种活动。
   四、考核标准
   委员的履职情况按基础分和奖励分两大类进行量化考核。基础分是委员履职的基础分值,奖励分是委员履职的加分值,委员履职总分=基础分+奖励分。考核标准如下:
  (一)基础分的履职项目:
   1.市政协全体会议。委员参加市政协全体会议计30分。委员因病、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或需要提前离会,按规定在事前向市政协办公室书面请假获得同意的不扣分。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同意的,全程缺席全体会议扣30分,缺席半天扣5分。
   2.常务委员会议。常委参加市政协全体会议和全年各次常务委员会议计30分。常委因病、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或需要提前离会,按规定在事前向市政协办公室书面请假获得同意的不扣分。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同意的,全程缺席全体会议扣30分,缺席半天扣5分;缺席常务委员会议1次扣2分。
   3.委员个人提交(含联名提交)一份提案,或一条社情民意信息,或一篇调研报告计30分。
  (二)奖励分的履职项目:
   1.在全会上作大会发言加15分,作书面发言加10分;
   2.参加市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专题协商等活动1次加10分;
   3.应市政协邀请参加提案督办、民主评议、民主监督、政协大讲堂等活动1次加5分;
   4.委员个人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撰写调研报告多于1件(条、篇)以上每件加10分(仅限首提人);
   5.所提交的提案、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撰写的调研报告被评为优秀或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加20分(仅限首提人);提交的提案或社情民意报送省政协被采纳的每篇加30分(仅限首提人);提交的提案或社情民意报送省政协并被全国政协采纳(引用)的每篇加40分(仅限首提人);
   6.委员提交的提案被确定为市级重点提案的每件加20分(仅限首提人);
   7.在上半年新冠疫情期间,委员捐款捐物5000元以内的加30分,5000-20000元加40分,20000元以上的加50分;
   8.以政协委员身份参加省级以上组织召开的高层座谈会、协商会等会议加5分;
   9.全会期间接受报社或电视台记者采访的加10分;
   10.住各县(市、区)的市政协委员参加所在县(市、区)政协组织的活动每次加3分;
   11.在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发表宣传市政协工作稿件依次加分为10分、5分、3分;
   12.委员个人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依次加分为10分、5分、3分;
   13.参加市政协组织的扶贫、救灾、志愿服务、看望慰问一线职工等社会公益活动并做出突出贡献加30分;
   14.如有其他加分情况,由各专委会提交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
   五、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委员的履职考核由市政协办公室总体协调,县级政协和委员联络室具体组织,市政协各委、室参与配合,对每位委员建立履职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二)2020年12月 20日前,市政协县级政协和委员联络室根据今年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政协委员年度履职考核方案,合理设置量化考核项目、分值,印发《三门峡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表》至市政协各委、室及每位委员。由各委、室负责通知所联系界别委员,登陆三门峡市政协网站自行下载《市政协委员2020年度履职量化考核工作方案》及考核表。
  (三)2020年12月30日前,委员按要求如实填写《三门峡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表》,并撰写个人年度履职工作总结,交至联系该界别委员的市政协相关委、室。
  (四)市政协各委、室负责做好委员履职情况的记录、收集、汇总和确认。(并提交电子版履职表)
   1.委员参加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学习情况,由市政协县级政协和委员联络室委员联络科负责确认;
   2.委员参加其他政协会议和调研、视察、协商等活动情况,由与其联系的市政协相关委、室负责确认;
   3.委员提交提案情况,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确认;
   4.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情况,由市政协县级政协和委员联络室委员联络科和市政协办公室宣传信息科负责确认;
   5.委员撰写调研报告情况,由市政协调研室负责确认;
   6.委员在全体会议期间大会发言情况,由市政协调研室负责确认;
   7.委员参加“新冠疫情捐款捐物”情况,由县级政协和委员联络室负责确认;
   8委员全会期间接受被报社或电视台记者采访的情况,由市政协办公室宣传信息科负责确认;
   9.委员参加县(市、区)政协活动情况,由县(市、区)政协提供证明,市政协县级政协和委员联络室委员联络科负责确认;
   10.参加市政协组织的扶贫、救灾、志愿服务、看望慰问一线职工等社会公益活动,由市政协办公室文明办负责确认;
   11.委员参加公益活动、获得表彰奖励和发表宣传稿件等情况及其他突出表现、特殊贡献情况,由政协委员个人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市政协县级政协和委员联络室委员联络科负责确认。
  (五)如有委员工作变动、职务变动、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变化等情况的,要及时上报市政协县级政协和委员联络室委员联络科。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委员履职考核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分值累计,上不封顶。累计分低于60分的为不称职等次,高于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称职等次,并按分值从高到低10%比例评选优秀委员。
   2.市政协机关各委、室主任参加积分量化管理,不再参加优秀委员评选。
   3.考核结果将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进行通报并在市政协网站和委员履职APP上进行公布。
   4.本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者,可优先参加2021年度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及重点课题考察活动。
   5.本届连续被评为优秀的,换届时优先推荐为下届市政协委员建议人选。
   市政协县级政协和委员联络室对委员履职量化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提交秘书长办公会议、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结果,计入委员个人履职档案。

附件:《三门峡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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