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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 号提案《关于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养老工作的建议》

时间:2020年01月15日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
   近年来,市医疗保障部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33号)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一是将具备医疗资质且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照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的协议签订流程和政策标准,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其符合医疗保障政策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目前我市还没有一家养老机构具备医疗资质,在今后的工作中,只要有符合该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我们将按政策积极快捷办理,支持和服务好我市的医养结合健康发展。二是积极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截止目前,全市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医养结合医疗机构有4家。分别是三门峡市第三人民医院一分院、湖滨区前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门峡瑞康医院,义马市天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医院。2018年以上定点医院住院总人次2054人次,发生医疗费用596.3万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439.3万元。三是及时落实《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23号),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康复项目进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开展试点探索工作。长期护理保险是一项全新的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国家医保局的反馈,目前各试点地区政策差异性较大,有些机制还没有形成,将通过进一步的试点探索和经验积累,适时出台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届时,我们将积极贯彻落实,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减轻老年人的养老经济负担。

市民政局答复
   近年来,随着我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截止2018年底,全市总人口230.8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43.522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8.86%,老龄化趋势加快发展。接受老龄化,应对老龄化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社会课题。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的形势,市委、市政府对医养结合养老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三门峡市促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等多项政策文件,破解医养结合养老工作难题,推动我市医养结合养老工作的发展。
   
一、制定政策措施,破解医养结合养老工作难题。在老龄工作十三五规划和《三门峡市促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中,确定了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思路是:构建居家以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在之前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的政策条件下,养老机构要取得养老许可,要先取得消防许可、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房屋安全质量检测报告书、《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前置许可后,才能进行养老许可。许可政策的高门槛,导致取得设立许可的养老机构占比较低。所有的乡镇卫生院举办的养老机构都因无法取得消防许可而无法办理养老许可。
针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度改革问题,相关国家文件明确规定,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不需另行法人登记。只需要在办理章程核准、修改业务范围,并根据修改后的章程在登记证书的业务范围内增加“养老服务”等职能表述,就可到民政部门办理备案。备案制度的实施,突破解了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办理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证书难的问题。目前我市备案制改革正在推进中,一部分养老院已经取得了备案证书。
   
二、积极推进城镇老年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一是将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列入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三门峡市促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到2020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60%以上的行政村。市民政局转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大力推进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不得少于200平米,设休息室、配餐就餐室、阅览室、康复保健室、活动室等服务场所。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省民政厅对建成通过验收的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每家10万元的补贴。我局从市级福彩公益金中拿出资金,对新建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每家4.5万元的支持,各县(市、区)也按每家5—10万不等的标准支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财政支持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大考核督查力度。我们将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列入了民政系统各县(市、区)、业务科室年度责任目标,加大考核权重。我们加大督查力度,每月上报一次建设进度,由主管局长带队,对各县(市、区)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督导,通过微信群方式,对各县(市、区)建设进度进行通报,截止2018年年底,已经建成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3家,建成农村幸福院163家,今年计划建设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家,目前已建成3家。正在建设24家,正在选址14家。争取在9月底前完成今年建设任务。建成后,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将进一步提高,
   
三、关于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问题。目前我们所依据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优惠政策规定的资助条件是:取得民政部门颁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设置床位数在10张以上(含10张)的养老机构,可以领取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建设补贴标准为:自建房的每张床位补贴2000元,租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补贴1000元(分5年付清)。运营补贴标准为:市区每张床位每月60元,其他县(市)给予每张床位每月不低于5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由于我市大部分养老机构没有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没有享受到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政策。一些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享受到了运营补贴,但是补贴标准不高、建设补贴未落实、个别县(市)未落实两项补贴等问题依然存在。在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之后,原来的补贴制度需要修订,享受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条件需要进一步明确,目前民政部和省民政厅正在进行相应的行政立法修改,我们将依据民政部、省厅政策,向市政府做好汇报,做好两项补贴的政策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提高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明确享受补贴的条件,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补贴范围。
   
四、加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训力度。近年来,我市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省、市、县、养老机构多层次培训体系,市民政局委托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管理学院等培训机构,举办了3期培训班,培训人员400多人次。培训内容涵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社会职业道德、国家对老年人的政策、老年人有关基础知识、老年人常见疾病护理、老年人生活照料、老年护理基本技术;老年人急救、危重病观察与护理、老年人健康教育及康复训练、老年人心理保健及情绪疏导、老年人居住环境设计及护理计划的制定等内容,一些县市区和部分养老机构也建立了岗位培训制度,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养老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
   一、我市医养结合医疗机构运行建设情况
   截止2019年6月:我市正常运营的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共计13家,湖滨区4家,灵宝市、渑池县3家,义马市2家,陕州区1家。其中:政府办医养结合医疗机构7家,占比53.8%。社会(企业)办医养结合医疗机构4家,占比30.77%。私人办医养结合医疗机构2家,占比15.38%。开放养老床位600张,平时入住老人450人,入住率75%。冬季基本满员,入住率达98%以上。我市开展医养结合较早,受欢迎的主要有三家;
   1、黄河三门峡医院老年护理院,位于建设路和陕州路交叉口北50米,原水工厂医院划拨黄河医院后于2000年改制而成,一级医院。是我市成立最早的专业医疗机构老年护理院。占地面积5000平米,建筑面积8075平米,现在开放养老床位100张,长期入住85人。有近20年的医养结合服务经验,设施完善。
   2、三门峡市第三人民医院一分院。位于三门峡市区黄河路东段加油站东100米,原铁路医院三门峡分院,2009年交地方后改制而成。一级甲等医院,占地面积2800平米,建筑面积3000平米,现在开放养老床位60张,长期入住45人。有近10年的医养结合服务经验。
   3、灵宝市函谷关老年康复护理中心,位于灵宝市函谷关镇,一级医院。原镇卫生院2015年改制而成,目前开放床位103张,长期入住85人。
   总体讲我国的医养结合工作处于试点和鼓励阶段,没有出台行业标准和管理办法(国家即将出台),属于朝阳产业,发展空间巨大,是目前为数不多的投资蓝海。我市医养结合工作也处于起步阶段。服务、管理和老年医疗力量都较薄弱。目前,国家已出台的大部分政策都没有实施细则,政府层面投入不足。做大、做强和提高需要各方面综合努力,需要进一步政策细则和资金支持,需要时间去培育。
   目前我市在建的医养结合医疗机构主要有三家:黄河医院康养中心,位于高铁南站中心大道金谷路交叉口,投资9亿元,一期床位700张(二期500张),按照三甲医院标准建设,预计2019年底开业。市中心医院老年康养医院,位于湖滨区河提北路东段,投资5000万,开放养老床位300张,预计2020年开业。开发区德孝苑康养中心,位于开发区向川路,投资4000万,开放养老床位200张,预计2020年开业。
   二、国家关于医养结合方面的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文。属于综合性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具体政策细则各部委正在研究制定中。
   2、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文。主旨是放开牌照发放,相互认可备案,减少审批流程。文件已经开始执行。
   三、我市下一步医养结合工作的措施和思路
   1、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老年健康促进行动。落实国办发[2019]5号文、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文,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备案流程和环境,联合民政部门共同设立“综合窗口”前台受理,后台分类处理,简化办证、备案流程。督促我市目前开展医养结合的10家医疗机构更换法人机构证书,增加“养老服务、培训”等职能,及时到民政部门备案,协调民政部门落实医养结合机构床位补贴。
   2、建立三门峡市医养结合发展规划,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发展。发挥政府部门整合和卫生系统技术优势,采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联合等策略做大做强医养结合事业,快速形成地方品牌和影响力。
   3、积极争取各类国家、省项目,以点带面促进三门峡健康养老和老年医学事业发展。2020年以前建设2个以上国家老年心理健康管理项目点,1个以上安宁疗护试点,1个以上失能失智老人护理试点。
   4、支持老年医学发展。支持老年护理学、老年康复学、老年心理学、老年中医药健康等创新学科发展。探索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老年康复技能大赛等活动。组织外出学习先进的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老年医学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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