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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号提案《解决城区住宅小区绿地‘退化’、‘失色’等问题的建议》

时间:2021年01月15日

市城管局答复:
  一、了解依据,查找根源,摸清老旧小区绿地现状成因。
   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过程中,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三门峡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其中第十四条明确了“居住区绿地由居住区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当时,全市实行文明单位创建与单位、小区绿化管理挂钩,小区管理分别由市住建部门和区街道办牵头负责,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园林局等在城市园林绿地建设方面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市住建部门逐步推进小区物业管理,等等,多部门共同协助抓好小区的全面管理。
   当前,城市老旧小区绿地养护管理正如您们在提案中提出的一样,确实存在很多问题,我们通过了解,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部分老旧小区只有业主委员会,没有物业管理公司,对绿地养护管理不重视。二是大部分老旧小区管理以前是与单位挂钩,近年来小区管理与单位脱钩等等,直接造成了绿地无人管或疏于管理。三是有些老旧小区住户比较乱,临时租房人员多,不爱惜绿地。四是管理责任不清。五是老旧小区无停车位。六是违建现象,等等。直接造成了小区内绿地平时修剪、病虫防治、浇水,以及补植补栽都不及时,破坏损毁现象经常发生,如随意停车碾压绿地,将绿地改为菜地。这些问题的发生,从不同方面反映出小区绿地管理人员不确定,管理责任不明晰,管理标准不清楚,管理监督不到位,影响了居民生活品质,影响了城市形象。
   
二、采取措施,抓好协同,推动小区绿化实时监管。
   通过了解,2020年以来在市、区有力组织和协调下,社区工作人员和议事会成员对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进行入户宣传,多方协调解决面临的难点问题,截止8月中旬,湖滨区涧河街道1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面完工1个,进入验收阶段3个,8月底将全部完工。下一步工作中,针对小区管理出现的问题,需要市住建部门和街道办再进行深入排查摸底,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在小区绿化管理方面,区分物业公司管理、业主委员会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在行业指导方面,市城市管理局将加强绿化业务指导等等,实现多部门联动,共同抓好老旧小区的全面管理。
   
一是协同市住建局和街道办推进城市小区绿化档案的建立,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厅印发的《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标准》,加强小区绿化养护管理监督。
   
二是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对涉及老旧小区绿地改造调整、临时占用绿地或树木调整变动的,履行审批手续。在房屋、道路、管道等得到改造的同时,严把小区绿化品质和景观面貌,严控改造后绿化总量不减少,并确保绿化质量得到提升。
   
三是协调住建部门规范物业日常绿化养护服务,提升小区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协商住建部门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办法,在合同中约定绿化养护范围、等级,落实好《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标准》。同时协调住建部门督促物业企业建立专门的绿化养护台帐和诚信台账,加强督查考核。对随意降低绿化养护标准、养护等级、养护面貌,和对占绿、毁绿不闻不问不制止的行为,纳入物业考核记分范围,录入物业诚信档案,用物业企业诚信等级、资质核定引导物业重视小区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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