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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政协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8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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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市政协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附件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件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附件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附件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件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附件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件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政协机关设正县级办事机构1个:市政协办公室;设专门委员会7个: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文教体卫委员会、港澳台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学习文史资料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设机关党委。
   1、办公室:负责市政协文秘、信息宣传、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接待和来访工作;负责市政协全会、常委会、主席会议等会务工作;负责政协委员联络和管理工作;负责社情民意收集和反映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提案委员会:贯彻执行常委会通过的《提案工作条例》;负责收集和办理委员的提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跟踪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对提案、建议的办理和落实情况,并向常委会、全会进行报告;保持与有关单位及县(市、区)政协的经常联系,推动提案工作的开展。
 3、经济科技委员会:负责组织所联系界别委员开展各类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人才库、智囊团的作用;搞好调查研究,对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发展战略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同县(市、区)政协工作的联系,积极协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4、文教体卫委员会:围绕我市两个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的调查、视察和各种形式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参考;加强与政府对口单位的联系,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5、港澳台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广泛宣传“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民主党派、民族宗教、工商联、归侨侨眷、台属、台胞等界别开展有关统战联谊活动;围绕祖国统一联谊工作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推动有关部门落实“三胞”及其眷属和起义投诚人员的有关政策;组织对我市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进行调查研究,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三胞”来我市探亲、访友、观光等接待工作;团结、联系“三胞”的联络交谊工作;鼓励和扶持“三胞”眷属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为“三引进”牵线搭桥。
6、学习文史资料委员会:加强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政治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推动委员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才能;深入调查研究,经常检查学习情况,掌握委员思想动态,不断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负责《三门峡文史资料》的征集、研究、编印、发行工作;做好同外地市文史资料的交流工作;做好对重点史料抢救工作。负责图书资料、文史资料的管理和阅览工作;负责政协志的编纂工作。
7、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帮助委员了解法制建设情况;广泛联系委员和各界人士,听取和反映他们对法制建设方面的意见;组织委员就法制建设方面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公检法司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人民团体和县(市、区)政协等就社会和法制建设方面的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推进工作;定期组织委员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勤政建设进行视察或调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8、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根据《政协章程》要求,以及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提出的相关任务,联系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委员围绕全市人口计划生育、资源、环境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委员座谈会,收集、反映所联系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撰写和督办相关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9、机关党委:负责市政协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廉政建设、组织人事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政协机关共有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单列编制4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职工53人(其中7位主席、副主席未占编,7位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未占编),离退休人员36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政协部门预算包括市政协机关本级预算。
   (四)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市政协2018年主要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1、精心筹备,确保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七届二次会议圆满成功。
   2、组织开展好政商关系健康指数、乡村旅游、黄河湿地保护、文化产业发展等4项专题调研活动。
   3、组织开展好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城市“七大难”、 产业扶贫等3项集中视察活动。
   4、组织开展好学前教育、社区矫正等2项专题协商活动。
   5、认真做好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和办理工作,组织开展2次以上重点提案现场督办视察活动。继续探索完善重点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制度,提案办理满意率达90%以上。
   6、积极做好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印发10期以上《社情民意反映》。
   7、编辑出版第28辑《三门峡文史资料》。
   二、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政协2018年收入预算112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722.19万元,上年结转403万元。支出预算112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722.19万元,上年结转403万元。 与2017年相比,分别增加308.68万元,增幅37.8 %,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增加派驻纪检监察组经费指标。
   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2018年收入预算112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722.19万元,上年结转403万元。
   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为1125.19万元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19万元,占61.25%;项目支出436万元,占38.75%。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政协2018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22.19万元。与 2017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94.32万元,降幅11.55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为上年结转。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22.1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28.05万元,占73.1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7.13万元,占12.06%;商品服务支出74.02万元,占10.25%;项目支出33万元,占4.57%,主要项目是专项调研视察,政协会议,委员视察,派驻纪检监察组公用、开办、业务开展等。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市政协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9.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5.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精神文明奖、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即商品服务支出)74.02万元,,主要包括: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协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8、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6.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1.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 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代比较久,老化严重,加之市委交办的调研视察任务增多,造成维修、燃料等运行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人次有所减少。
   9、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89.98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2018年,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5)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决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件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附件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附件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件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附件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件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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